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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分原理

本文详细谈谈“两分法”。如何把大的字拆成两个小部件?

字源拆分法

以字源为依据,从远古造字的角度拆分。

象形字

象形字都作为独体字。

如“象”,那古代就是一幅象的画,那没法拆了,按独体字编码标准编码。“鱼、鹿、鼠……”都是这样的。

形声字

形声字都为合体字,拆为“形+声”两部分。

指事字

指事字:一般为独体字。如“上、下、亦……”,“亦”指事。甲骨文字形,在“大”(人)旁加两点,指示两腋所在。“腋”的本字。

但有的指事字也要考虑直观了,比如“旦”,指事字,指事日从地出,不过,也有点会意的成分呀,当拆为两部分。类似的还有“闩”字。

会意字

会意字:一般为合体字。按有独立意义部分为拆分标准。

如“武”,从戈从止。止是趾本字,戈下有脚,表示人拿着武器走,有征伐或显示武力的意思。这样不就拆为两部分了嘛。“戈+止”。

但有些会意字也不一定就能拆开,因为现代变形较大,比如“丞”,古代是上面两只手,下面一个人,再下面是陷阱的形状,意思是拉人出来,拯救的意思。现在变形大了,“人”变成了“了”,“两只手”变成了“水字的两边了”,“陷阱”变成了“一”了。所以不能按以前的拆开了,这种字就得依据字义,借助一部分字形来拆分。

转注字和假借字

不用研究。 😁

直观拆分法

按音→义→形(部首)为先后顺序的拆分原则,有音者以音为拆分依据,无音有义者以义为拆分依据,无音无义者以形为拆分依据。

形声字

拆为两部分, 一部分为音, 一部分为形。如“墓”,拆为“莫+土”。

非形声字

  • 有两个或以上部分有独立读音,以第二读音为第二部分开始。

    如总、高……,分为两部分,“总”=丷口+心;“高”=亠口冂+口;“鹿”=鹿框+比;

  • 有一部分有独立读音,以有独立读音的部分为第一或第二部分的开始,其余为另外部分。

    如“曾”,拆为“上面部分+日”。“塞”,拆为“上面部分+土”。

  • 无独立读音者,以常用部首为拆分标准。

    如“弟”,拆为“丷+𢎨”。

  • 无常用部首者,不拆分,算独体字。

    如承,拆开也不念字了,作为独体字。

特殊的拆分规定

  1. 包围结构(半包围和全包围)拆为“包围”和“被包围”两部分,如“国”,拆为“囗+玉”
  2. 囱、卤、囟,作为包围结构拆分,就是拆为“外面部分+里面的夕、ㄨ”。
  3. 字中间出现“冖”者,不作为拆分部件,如“劳”拆为“艹+力”。
  4. 云、六、石、言、严,作为上下结构拆分。
  5. 鬼、弟、羊、页、首、贝、四、头、矛、么、首、兼,设置了作为合体字拆分的容错。
  6. 良,作为独体字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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